跳到主要內容區

「2023第五屆海洋文化淡水古蹟全國學生攝影競賽」

【活動目的】

21世紀是海洋的世紀,而海洋是鏈結世界的道路,淡水舊稱滬尾,近年來以淡海古蹟文化經濟發展整合文人美學的一座城市,透過鏡頭捕捉、記錄文化內涵以及在地產業等地方特色,並融入最新興創新科技等地方特色,特以海洋文化淡水古蹟為名舉辦全國淡水地方特色學生攝影競賽。

 

【攝影主題】

取景範圍:新北市淡水區

攝影主題分三組:

1.古蹟組:以淡水區內古蹟(如:紅毛城、海關碼頭、小白宮等)為題材。

2.風景組:以淡水自然風光、地景特色、日夜晨昏(如:日出、夕陽、夜景等風景)等為題材。

3.人文組:以淡水人文(民俗節慶活動、地方產業、校園節慶、淡海軌、特色建築)等為題材。

 

【指導單位】

教育部

【主辦單位】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

【協辦單位】

滬尾藝文休閒園區

將捷金鬱金香酒店

 

 

【參與對象】

全國大專、高中、高職愛好攝影之學生皆可參加。

 

【作品規範】

1.參賽作品須以一次性拍攝完成之作品為原則,原始檔有效畫素為1,000萬畫素(含)以上,標準色域sRGB,不得插補點加大檔案。沖印或輸出為8x12吋彩色或黑白相片,不留白邊,並附上原始電子檔或光碟(繳交並保留檔案之原始EXIF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JPG及RAW檔,圖檔名編寫:姓名-作品名稱)

2.合成攝影作品將不被採納,不得改變非原始構圖畫面。

3.不接受電腦剪輯,合成及高動態範圍影像(HDR)。

4.作品不得裝裱、留邊、不得附加內文,浮水印及署名。

5.少許數位調整可被接受:

(1)照片得就亮度、對比、色階、飽和、曝光等基本參數進行調整,並得以視情況進行裁切。

(2)非剪輯的環景攝影作品。

6.參賽作品每人限每組1件,不收連作,每件作品均需有作品名稱‚報名表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ƒ作品資訊表(浮貼於作品背面) „作品原始電子檔(可透過E-mail、雲端、郵寄光碟等)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因應作品需要)

7.參賽作品(不論得獎否)一律不予退件。

8.若所繳交報名資料、電子檔內容、紙本作品(沖印或輸出之相片)不符,或未繳交原始電子檔光碟、未簽署報名表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等,一律取消得獎資格,不得有異議

9.每件參賽作品數位檔案儲存規定應註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 (例如:林○○-作品名稱),並與該作品報名表、作品資訊表所填資料相符。

10.參賽作品應符合取景範圍及作品規範,且不違反善良風俗。

11.為突顯海洋文化淡水古蹟,參賽作品除主題外,需包含可清楚辨識之地理辨識性,如辨識不清,必須提供參賽作品周遭景象(遠照範圍)及與淡水關連性之作品敘述為佐證,以避免爭議產生。

12.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與「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不包含個人網站分享),並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如有不實,經評審發現,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已入選者,取消入選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執行單位無關。

13.若作品有清楚可辨視之人物時,需附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參賽作品攝入人物如屬清晰可辨識者,即擁有肖像權,參賽者應謹慎衡酌,取得作品中人物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如果是未成年(20歲以下)必須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親自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併送主辦單位;惟若無取得使用同意書,若獲獎經主辦單位公開運用時,被攝人物提出侵權之訴並經判決確定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並追回獎金外,其違反相關法律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執行單位無關。

14.每件作品之報名表、作品資訊表應填寫完整,以利主辦單位寄送得獎等相關通知書,並維護自己權益。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得予從缺。

2.完成報名即視為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創作理念、個人資料等,同意提供主辦單位及本活動相關之印刷、網站及其他推廣使用。

3.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主辦單位,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包括:公開 展示權、重製權、編輯權、改作權、散布權、公開上映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演出權、公 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相關文宣品與衍生品發行。作者並應允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4.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補充之,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獎項】

分為「古蹟組」、「風景組」、「人文組」3個組別,各組獎項名次及獎金如下:

  1. 第1名,各組取一名得獎金15,000元,另頒發獎座及獎狀1組。1

人文組另可獲得將捷金鬱金香酒店-滬尾之星下午茶券乙張(由滬尾藝文休閒園區贊助)

  1. 第2名,各組取一各得獎金10,000元,另頒發獎座及獎狀1組。

人文組另可獲得將捷金鬱金香酒店-滬尾之星無酒精飲品券兩張(由滬尾藝文休閒園區贊助)

  1. 第3名,各組取一各得獎金5,000元,另頒發獎座及獎狀1組。

人文組另可獲得將捷金鬱金香酒店-滬尾之星無酒精飲品券乙張(由滬尾藝文休閒園區贊助)

4.優選5名,頒發獎座及獎狀1組。

5.佳作10名,頒發獎狀1張。

備註:以上各組排名得依照評審會議進行討論得獎名次得以從缺。

 

【徵件時間】

即日起至112年10月20日止(以郵戳時間為憑,逾期不受理)

 

【徵件方式】

1.收件方式:

(1)電子收件:請下載電子檔報名資料,並確實填寫資料內容掃描或轉存圖檔mail寄至以下e-mail收件信箱,另紙本作品請寄至以下寄送地址。

(2)郵寄收件:請下載電子檔報名資料,並確實填寫資料內容,以及電子檔作品燒入光碟。將報名表資料、光碟、紙本作品一併掛號郵遞方式郵寄至以下地址。

(3)親送收件:以上作品如須親送,可送至新北市淡水區濱海路三段150號教務處張維誌老師,收件時間為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下午4:30止。

2.寄送地址:新北市淡水區濱海路三段150號 教務處張維誌老師 收

3.e-mail收件信箱:petcaretech4@gmail.com 張維誌老師

4.諮詢窗口: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教務處02-2805-9999 #2270張維誌老師 #2133 蔡佩珊老師

5.參賽信封請註明「2023第五屆海洋文化淡水古蹟全國學生攝影競賽 張維誌老師收」

6.參賽作品可用硬紙板保護以避免受損,如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評審辦法】

1.由主辦單位邀聘攝影專業、地方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之。

2.評審會議將於收件截止後112年10月27日舉行。

3.評審標準:主題景致35%、美感意境20%、創意感動20%、拍攝構圖25%。

4.評審結果暫定於112年11月03日公布於活動網站,並以電話或email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5.頒獎典禮地點淡水小白宮,請得獎入圍同學與指導老師於112年11月10日上午10時親臨現場。

6.評審會議現場圖片將公布於活動網站。

【活動簡章索取】

1.請下載活動簡章、報名表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作品資訊表、肖像權使用同意書等資料。

2.台北海洋科技大學「2023第五屆海洋文化淡水古蹟全國學生攝影競賽」

 

 

【相關網站連結】

獎金獵人

新北市立古蹟博物館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