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關於「著作權法部分條文公聽會更改場地」通知。
說 明:
一、 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9年2月20日智著字第10916002720號函辦理。
二、 旨揭公聽會日期時間不變(下午1時30分開始報到),惟地點更改至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國際會議廳舉行(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一、 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9年2月20日智著字第10916002720號函辦理。
二、 旨揭公聽會日期時間不變(下午1時30分開始報到),惟地點更改至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國際會議廳舉行(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