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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資訊公告】教育部辦理115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傷害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招標案號:LP5-115011)

     
  一、 依據臺灣銀行採購部115年6月1日決標通知書辦理。
  二、 本部業於114年6月23日修正發布「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第6條之1第1項第3款明定「學校應為實習學生投保校外實習團體傷害保險,並應負擔保險費用」,爰援例辦理旨揭共同供應契約,提供學校方便且優惠之投保管道。
  三、 考量實習期間非適用實施辦法第6條之1第2項有關「勞動基準法」規定之學生缺乏實習機構依法投保之相關保險,爰於旨案依實習課程性質(實習期間是否從事學習訓練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之)區分適用對象為「工作型實習」被保險人及「一般型實習」被保險人(詳如「實習保險內容」);無論實習課程性質為何,學校皆須於告知學生權益後為其投保。
  四、 本案115學年度得標廠商為「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適用機關下訂投保之契約期間自115年6月26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保險費用分為「工作型實習保險費」新臺幣(以下同)382元(每人/1年期)及「一般型實習保險費」669元(每人/1年期);未滿1年期之計費標準請參考「實習保險內容」及「保單條款」。
  五、 旨揭契約相關資料將公布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六、 為說明本案投保作業程序及相關事項,本部訂於115年7月13日(星期一)辦理115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傷害保險」共同供應契約說明會,請學校指派校外實習課程相關業務人員出席實體會議(每校至少1名、至多2名),並鼓勵開設實習課程之單位或相關業務人員出席線上會議。
  七、 上開說明會相關資訊如下(詳見說明會議程):
     (一)時間:115年7月13日(星期一)下午2時。
     (二)地點:
     1、實體會議:集思北科大會議中心2樓感恩廳(臺北市忠孝東路3段1號(億光大樓)2樓)。
     2、線上同步:https://reurl.cc/j6jya2。
     (三)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星期二)止,線上報名(網址:https://www.surveycake.com/s/pbGAR),實體及線上參與者均需完成報名。
     (四)報名相關問題請洽明志科技大學校外實習專案辦公室(林先生、蕭小姐),電話:02-29089899分機2096、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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