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學生註冊、選課通知
113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學生註冊、選課通知
請同學詳閱以下事項並留心相關時程
一、開學日期:114年2月17日(星期一)
二、學雜費繳費期限:114年2月16日(星期日)截止
※未依期限內完成註冊者(含全學期校外實習同學及延修生),得依規定給予退學處分。
※申辦就學貸款同學至銀行對保後務必在114年2月16日前將『撥款通知書』送繳至士林校區聯合辦公室或淡水校區生輔組(未完成送繳者,視同未申辦就學貸款,學雜費得繳現金)。
三、學生證蓋「已註冊」章:
各班班長或學藝股長於114年2月17日(星期一)起以班級為單位,收齊學生證後送交下列地點蓋「已註冊」章。
(一)淡水校區:教務處-課務註冊組
(二)士林校區:聯合辦公室-李瑜老師
四、退費標準:
請參閱本校首頁→學雜費專區→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辦理休(退)學之退費標準
※113學年度第2學期需辦理休、退學同學請務必於114年2月16日以前完成手續。依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休退學退費作業要點」第二點之規定,於開學日後申請休(退)學同學,若尚未完成繳納學雜費者,仍應補繳當學年/期學雜費。
五、網路選課時間:自114年1月3日至114年2月16日止。
需選課學生:
1.需重補修、隨堂修學生。
2.日四技未修滿通識中心規定30學分者。
3.日四技院必修課程。
※延修生選課後請至課註組(淡水校區)/聯合辦公室(士林校區)領取繳費單。
選課相關事項請參閱附件。
六、人工加退選:
114年2月17日-2月24日,請先至各系辦公室填表申請。
七、各業務承辦單位及分機:淡水校區電話2805-9999,士林校區電話2810-9999
業務項目 |
承辦單位 |
承辦人 |
校區 |
分機 |
宿舍 |
學務處生輔組 |
王碩宇 |
淡水 |
2212 |
陳怡如 |
士林 |
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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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學雜費 / 就學貸款 |
學務處生輔組 |
謝坤景 |
士林 |
2011 |
五專前三年免學費補助 |
學務處生輔組 |
馬利珍 |
淡水 |
2214 |
校內外競賽獎學金 |
學務處生輔組 |
馬利珍 |
淡水 |
2214 |
校外獎助學金 |
學務處生輔組 |
許維珊 |
淡水 |
2211 |
校內獎助學金 |
學務處生輔組 |
李欣茹 |
淡水 |
2213 |
學生平安保險 |
學務處衛保組 |
張雅婷 |
淡水 |
2232 |
方秀華 |
士林 |
2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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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諮詢服務 |
總務處出納組 |
謝美霞 |
淡水 |
2330 |
註冊、選課 |
教務處課註組 |
林思恩 |
淡水 |
2112 |
李品萱 |
淡水 |
2113 |
||
李 瑜 |
士林 |
2012 |
教務處課註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