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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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為落實課堂理論與實務結合,本館預定自114年1月13日起至114年2月14日止,共計21天(168小時)的寒假實習活動(扣除例假日及過年期間);實習期間請假超過3日者,視同實習成績不合格,將函知學校,學生退回該校自行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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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請貴校協助彙整欲報名至本館實習學生的「申請暨自傳履歷表」,於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前以紙本公文函復本館(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以利後續審核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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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館114年寒假可提供29名申請,本次實習統一規定住宿,爰請學生考量自身情況後再提出實習申請;本館宿舍收費於報到當日繳納租金每人新臺幣1,800(下同)元整,另收押金500元整(押金於鑰匙繳回時核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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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本館實習屬實務經驗學習課程,故不提供任何薪資及其他津貼,亦不提供實習期間的保險事宜,確定錄取之實習生須請貴校提供學生之保險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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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本館實習屬實務經驗學習課程,故不提供任何薪資及其他津貼,亦不提供實習期間的保險事宜,確定錄取之實習生須請貴校提供學生之保險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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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檢附本館「受理大專院校學生申請寒暑假實習作業須知」、「寒假實習生申請暨自傳履歷表」及「114年寒假實習生需求一覽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