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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彰化縣政府青年就業獎勵補助計畫及宣傳EDM

彰化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 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傳  真: 7121650
    承 辦 人: 約聘人員 張思瑀
    聯絡電話: 7121530#14
    電子郵件: ssuyu71215@email.chcg.gov.tw
   
受 文 者: 台北海洋學校財團法人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09月04日
  發文字號: 府青職字第1130334598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4件) 青年就業獎勵補助計畫等附件資料(電子檔共4個)( 376470000A_1130334598_ATTACH1.pdf、376470000A_1130334598_ATTACH2.pdf、376470000A_1130334598_ATTACH3.pdf、376470000A_1130334598_ATTACH4.jpg,共四個電子檔案 ) 1131297046_1_376470000A_1130334598_ATTACH1.pdf (ATTACH1)
1131297046_2_376470000A_1130334598_ATTACH2.pdf (ATTACH2)
1131297046_3_376470000A_1130334598_ATTACH3.pdf (ATTACH3)
1131297046_4_376470000A_1130334598_ATTACH4.jpg (ATTACH4)
 
  旨: 檢送本府青年就業獎勵補助計畫及宣傳EDM,請貴校惠予公告周知,請查照。
 
明:  
  一、 為培養青年學生具備即戰力,畢業後能順利接軌就業市場,並留在彰化穩定就業,特訂定相關獎勵補助計畫,說明如下:
     (一)青年職場實習創薪加倍領獎勵計畫:青年學生於在校期間,透過本府「彰青創薪實習站」(https://reurl.cc/qZMGRN)尋找實習職缺並面試媒合成功後至企業實習,於畢業後留任原實習企業就業,按月發給就業獎勵金新臺幣(以下同)2,000元,最高發給6個月,合計1萬2,000元。
     (二)青年安薪就業計畫:提供已畢業且初次於本縣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之青年穩定就業獎勵金2,000元,最高發給6個月,合計1萬2,000元。
     (三)促進縣籍青年留鄉返鄉就業學貸免利息計畫:提供設籍本縣青年在校期間已申請就學貸款,畢業後於本縣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學貸利息補貼最高24個月。
  二、 檢附上揭計畫及EDM電子檔各1份,請惠予廣為宣傳,相關資訊請至彰化縣政府青年發展處(https://gov.tw/3wg)查詢。
   
   
正本: 大專院校共154所、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國立員林高級中學
   
副本: 本府青年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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