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113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日間部)領取學位證書通知
一、畢業生需繳交資料:
(一)學生證(更正學生資格展期至114年8月31日,當天繳交當天歸還),
若已遺失請至課註組告知承辦人員。
(二)二吋相片一張(近期照,背後請寫上班級/學號/姓名,黏貼學籍表用)。
(三)填寫畢業生流向調查:畢業生流向調查操作手冊。(有問題可詢問實習就業輔導暨校友服務組)
※請於114年5月23日(五)前依班級統一收齊送繳至課註組,以上缺件者無法領取畢業證書!
二、查詢是否合乎畢業資格路徑:
至本校首頁→學生資訊網→教務專區→畢業離校未通過查詢,查詢是否已通過離校資格。
三、領取證書時間及地點:系科所在校區【淡水校區教務處課註組、士林校區聯合辦公室】
(一)無隨堂修且已完成校外實習,合乎畢業資格者(已修畢系標準課程科目學分) 請攜學生證,
於114年6月14日(六)至兩校區參與畢業典禮並領取學位證書;
或114年6月16日(一)起於上班時間到校領取學位證書。
(二)隨堂修及格且已完成校外實習,合乎畢業資格者請攜學生證,
於114年7月21日(一)起於上班時間到校領取學位證書。
(三)暑修及格且已完成校外實習,合乎畢業資格者請攜帶學生證,
於114年9月8日(一)起於上班時間到校領取學位證書。
※暑假期間領取證書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6:00。
1.淡水校區:教務處課務註冊組(旅遊、數遊、健照、演藝、視傳、海空、時尚、銀髮)。
2.士林校區:聯合辦公室課務註冊組(航海、輪機、海觀、食品、餐管、運休)。
3.代領證書者請攜帶以下資料:
(1)委託書(至教務處→課務註冊組→表單下載→[學生]申辦事項委託書),請確切填寫完畢。
(2)受託人、委託人身份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