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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課務註冊組


※各項證明文件辦理時間:週一至週四 9:00-12:00;13:00-15:30。

【轉知】教育部函轉文化部辦理「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第2次公告受理申請」。

說 明:
一、 依據文化部115年3月25日文版字第11530079051號函辦理 (如附件)。
二、 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115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補助要點等相關文件已公告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請協助轉知所屬並鼓勵踴躍申請。
三、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文化部許小姐(聯絡電話:02-8512-6220、電子信箱:yating0630@mo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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