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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課務註冊組


※各項證明文件辦理時間:週一至週四 9:00-12:00;13:00-15:30。

第三次教師評鑑研修小組結案OK1021025

102年度北區技專院校教學資源中心計畫

主軸二 教學深化

2-1-B-14海洋之星賦能計畫

教師評鑑與結果追蹤輔導機制

第三次研修小組會議紀錄

【執行學校】台北海洋技術學院

【執行地點】行政大樓二樓第二會議室

【執行日期】102320

 

目         錄

 

一、活動目的

二、執行策略

三、活動計畫

四、活動紀要

五、活動花絮

六、人數統計

七、活動海報

八、問卷調查

九、相關報導

   十、簡要經費明細表


 

一、活動目的

         請教師評鑑研修小組精進本校教師評鑑辦法,使本校教師評鑑辦法更臻完善,以提昇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之績效,增進教師專業素養。

 

 

二、執行策略

(一)依大學法第21條規定建立之教師評鑑制度、相關評鑑辦法、程序及具體措施的規定與實施,應遵循一般法律原則,公開討論。

(二)執行教育部102-103年度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計畫—『主軸二:「教學深化」1.2教師評鑑與結果追蹤輔導機制-成立教師評鑑研修小組精進教師評鑑辦法。

(三)舉辦三次教師評鑑研修小組會議修訂本校教師評鑑辦法。

(四)舉辦研修教師評鑑辦法說明會。

(五)建立教師獎勵及輔導機制。

(六)落實追蹤輔導機制

 

 

 

 

三、簽辦公文

 

 

檔  號:

080007

收發文號:

 

保存年限:

永久

收發日期:

 

電子簽核

結案日期:102年04月10

創稿文號:

1022100852
*1022100852*

 

簽 於  人事室   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4月01

           
 

 

 

附  件:

(2件) 1022100852_2_第三次研修小組會議簽到表1020320.jpg
1022100852_3_101 教師評鑑辦法第三次研修小組會議紀錄1020320.doc

 

 

 

 

 

 

 

旨:

檢陳102年3月20日召開教師評鑑辦法研修小組第3次會議紀錄(含簽到表),敬請 核示。

 

 

 

明: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事項:有關教師評鑑辦法,需依大學法第21條規定建立之教師評鑑制度、相關評鑑方法、程序及具體措施等規定。

 

 

 

辦:

奉 核後,提主管會談討論辦理。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 公文簽核流程表

項次

簽核名單

代理/加簽

簽核單位

簽收時間

核稿時間

狀態

 

 

 

1

徐軍蘭行政教師

 

人事室

 

102-04-01 20:59

創文

 

 

 

2

王敏華副教授

 

旅遊管理系

102-04-02 15:09

102-04-02 15:09

並簽

 

 

 

3

李秋月副教授

 

食品科技與行銷系

102-04-02 09:25

102-04-02 09:25

並簽

 

 

 

4

黃正飛講師

 

經營管理系

102-04-02 08:11

102-04-02 08:11

並簽

 

 

 

5

賴文豪助理教授

 

輪機工程系

102-04-02 11:05

102-04-02 11:05

並簽

 

 

 

6

林貞惠講師

 

通識教育中心

102-04-02 06:00

102-04-02 06:00

並簽

 

 

 

7

徐月芳副教授

 

海洋運動休閒系

102-04-01 23:34

102-04-01 23:34

並簽

 

 

 

8

林靜芝講師

 

數位遊戲與動畫設計系

102-04-02 10:56

102-04-02 10:56

並簽

 

 

 

9

溫台祥副教授

 

海洋休閒觀光系

102-04-02 22:01

102-04-02 22:21

並簽

 

 

 

10

張佳縈講師

 

海洋休閒觀光系

102-04-02 08:29

102-04-02 08:29

並簽

 

 

 

11

黃世浩副教授

 

餐飲管理系

102-04-02 00:29

102-04-02 00:29

並簽

 

 

 

12

許秀麗講師

 

海空物流與行銷系

102-04-02 10:00

102-04-02 10:00

並簽

 

 

 

13

陳維翰主任

 

視覺傳達設計系

102-04-02 09:39

102-04-02 09:39

並簽

 

 

 

14

丁占能專案助理教授

 

航海系

102-04-02 12:20

102-04-02 12:20

並簽

 

 

 

15

李修至副教授

 

資訊科技與行動通訊系

102-04-02 03:05

102-04-02 03:05

並簽

 

 

 

16

劉玲利主任.

 

時尚造型設計管理系

102-04-02 16:41

102-04-02 16:41

並簽

 

 

 

17

邵彥芬組長

 

人事室

102-04-03 16:12

102-04-03 16:12

串簽

 

 

 

18

秘書室()登記桌

 

秘書室

102-04-03 20:31

102-04-03 20:31

串簽

 

 

 

公文內文全文予以修正,建請爾後參酌往例之敘寫方式,謝謝..

 

 

 

19

彭思舟主任秘書

[秘書室()加簽]

秘書室

102-04-04 20:40

102-04-04 20:40

串簽

 

 

 

20

劉賢德副校長

[秘書室()加簽]

副校長室

102-04-05 14:54

102-04-05 14:54

串簽

 

 

 

21

陳文喜副校長

[秘書室()加簽]

副校長室

102-04-08 10:25

102-04-08 10:25

串簽

 

 

 

22

唐彥博校長

[秘書室()加簽]

校長室

102-04-08 20:57

102-04-08 20:57

決行

 

 

 

如擬

 

 

 

23

秘書室()登記桌

 

秘書室

102-04-09 07:12

102-04-09 07:12

擲回

 

 

 

24

徐軍蘭行政教師

 

人事室

102-04-10 21:58

 

串簽

 

 

 

 

 

 

 

  • 活動計畫

102-103年度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計畫—『主軸二:「教學深化」1.2教師評鑑與結果追蹤輔導機制-成立教師評鑑研修小組精進教師評鑑辦法。

  • 目的:

     請教師評鑑研修小組精進本校教師評鑑辦法,使本校教師評鑑辦法更臻完善,以提昇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之績效,增進教師專業素養。

 

  •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技職司、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

  二、主辦單位:台北海洋技術學院人事室

 

  • 活動時間:

 

102年3月20日(星期三)下午16:00

 

  • 活動地點:

 

士林校區行政大樓二樓第二會議室

 

伍、 活動內容:

 

(一)執行102-103年度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計畫—『主軸二:「教學深化」1.2教師評鑑與結果追蹤輔導機制-成立教師評鑑研修小組精進教師評鑑辦法。

(二)討論免評鑑對象。

(三)討論基本指標研究項目及第二階段教師評量加分項。

 

 

陸、 活動課程: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101學年度第二學期

教師評鑑辦法第三次研修小組會議紀錄

時間:中華民國102年3月20日下午16時

地點:士林校區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

主席:陳副校長文喜

出席人員:如附簽到表

未出席或請假人員:

壹、主席報告

    教師評鑑制度之基本指標是依「教師聘任、升等及服務辦法」第二十一條所應盡的「義務」,由15項折衷選出8項當做第一階段基本指標,是基於教師應該做且可以做的來制定。

貳、小組討論

副校長陳文喜:

  1. 教師評鑑制度制定的方向仍須為晉升科大做準備,故研究項增列專任教師每學年須於學術性刊物或於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一篇以上,或出版專書、完成研究或技術報告,或取得專利;藝術或技術類教師得以作品展或表演、競賽代替。但擔任行政職務者不在此限。研究能量與產學合作均是專任教師應盡之義務大家仍須努力去做。
  2. 依101年12月12日教育部函臺技(三)字第1010217443A號,教育部來函請各校檢視鎖定學校教師評鑑相關章則規定與制度,倘有未妥情事,建請修正相關內容,所以不宜用他校原辦法參考。

人事主任彭思舟:

  1. 學校對於教師評鑑辦法修正,欲求廣納同仁的各種意見做為重要參考依據,並不具備本校法規所規定「修正教師評鑑辦法」的「修法程序」,今日會議中所做出「決議版本」因於法無據,亦無拘束效力。但是我們可以集結各種意見,做出各種版本請於4月1日前交由人事室徐軍蘭教師彙整,以供未來法定修訂機關的「校教評會」、「校務會議」,做為參考依據。

資通系李修至教師

  1. 上層一直在強調「教師聘任、升等及服務辦法」第二十一條所規定的「義務」,根據憲法,人民有納稅、服役及受教育的義務,請問在座女老師有服役嗎?
  2. 上層一直在強調「產學」,以目前技專校院產學做得較好的學校為例,亞東背後有亞東醫院,也有遠東集團;明志背後有台塑、南亞等集團。均以其產業的需求找自己學校的教師辦理產學。請問本校的董事們能給我們這些機會嗎?
  3. 目前教師評鑑辦法第十條第三項,65分以下,不予續聘。一次就解聘,沒有輔導機制,合理嗎?
  4. 目前任用辦法規定要連續兩年沒有計畫或論文,才不晉薪級。教師評鑑辦法卻想做較為嚴苛的一年沒有就解聘,其法規不是相互抵觸,或過於嚴苛嗎?
  5. 本校成立以來,在海專時代,有問題的是董事會,不是老師。本校改制後呢?去年教卓計畫沒過,校長得到教育部的回覆是什麼?我不便說,但絕不是老師的問題,為何學校對老師要如此嚴苛?
  6. 回答副校長的問題,剛已去電(袁劍雲)查詢致理是否正在修改教師評鑑辦法,答案是否定的,亦即97年版的明年仍用。我們為何不能比照這麼優秀的學校呢?個人堅持納入致理版本供未來校教評會及校務會議討論及決議。

 

海觀系張佳縈教師

  1. 本系同仁希望能以致理教師評鑑的精神與方法修正本校評鑑辦法。
  2. 此次會議為第三次會議,但對修正的基本都尚未得到共識。如同彭主秘所提,本小組只有建議權,沒有決定權。因此,建議讓同仁提出具體建議版本,在小組會篩選後,提相關會議決議後,如需內容再次修正,再由本小組溝通建議。
  3. 依陳副校長與主秘剛剛的裁示,本小組可建議新的版本。是否本小組也可以建議修正評鑑辦法?例如:教師一年可達成一百萬產學合作計畫者,可列入免評鑑對象。

 

海觀系溫台祥教師

  1. 學校評鑑遇有關一級主管適格性問題,屢遭指摘,98學年度學校評鑑本校計有四名一級主管不適格。目前本校一級行政主管七名中有五位不適格或任用不妥適。學術一級主管14名中有9名不適格。此一情事悉屬事實可受檢視,並可評諸公論。上述情勢若居上位者不思改善,此次評鑑必遭指摘。全校教師在全力以赴準備學校評鑑,若因此事累及學校評鑑;情何以堪。
  2. 居上位者主持會議,動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動則教育部通函要求教師遵守。居下位者;若違反法紀,立即遭糾正,甚至處分。居上位違反法紀,要居下位者如何自處,見賢思齊或比照辦理。居上位者違反法紀不予處理,無異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線民點燈。在討論教師評鑑內容時動則別的學校如何如何云,但為何不說別的學校再要求產學合作、專利發明、論文發表等,在行政、人力及經費等如何配合、支援及挹注。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無米又要巧婦炊煮,實為悖情。例如研發處應擔任產學合作媒和平台,而不是只管門前雪爭取自己的計畫。
  3. 本次會議訂調只開三次,主席強調會議只是溝通意見,就結果而論,有溝不通,行政指導性強過普羅民意。僅就二階段評鑑而言,亦未達成共識,更不用論逐條討論。
  4. 訂調僅開三次溝通會議,竊以為這指不過是過過場而已。會議中主席行政指導及行政裁量高於一切,實有悖於會議是彙集眾人意見達成共識,缺乏行政正義及程序正義之會議,竊以為往後此種會議不必召開,僅是浪費眾人生命而已。

 

海空系許秀麗教師

  1. 茲因本校實施教師評鑑以來,教師對於現行正在施行之教師評鑑辦法已逐漸熟悉,同時也針對各項工作紮下深耕之基礎;況學校之成長也是有目共睹,教師對於各自負責事務及配合校務行政之努力,亦共創本校之榮景。
  2. 另校務以求穩重再求成長,學校之進步亦需全體教職員工生之努力。因此,對於現行教師評鑑辦法之評分項目建議以「長久穩定」為宜,但為因應「鑑別度」之現實考量,建議對於「配分數」進行修正。

通識中心林貞惠教師

  通識中心教師反應較無機會做到下列幾點:

  1. 獲頒專業優良服務獎項、辦理學分班教育學程和非學分班、指導學生專題製作且並非每班皆有身心障礙學生可讓老師加分。無法與專業教師一樣能媒介學生至企業實習。五專學生校外賃居少,對帶五專之導師不公平。健康促進活動多於日間舉辦,進修部學生多無法參加,擔任進修部導師較無法加分。無法輔導學生創意應用、就業及創業。無法擔任校外實習聯繫輔導之教師。
  2. 各學術單位舉辦各項競賽次數不等,若擔任導師之系單位,未舉辦任何競賽,則無法加分,其責任在學術單位,而非導師加分。除非同時帶兩個日間部一年級之班級,否則不可能。
  3. 新生轉學,部分是轉回原居住地,與導師未盡力挽回無關。
  4. 學生獲得證照除英語證照外,其餘多由數位教師共同努力。給分時是否能公正給分,而非獨厚系上專業教師。
  5. 建議凡接受聘書者,一律加入評鑑,以維持立足點的平等。

 

  • 臨時動議(無)

 

  • 主席結論
  1. 請各系教師所提之版本於102年4月1日前交給徐軍蘭教師彙整,另陳副校長版、人事室版、現行版和致理版等,並陳校長酌參,於校教評會和校務會議討論及決議。
  2. 感謝各位教師的辛勞,希望透過會議的研討,廣納多方意見,能夠集思廣益,提供共體適用且合乎校方與教師間之共鳴,追求雙贏。
  • 散會17時30

 

 

 

 

 

 

柒、 研修小組介紹:

教師評鑑研修小組委員名單

學術單位/分機號碼

委員名單

聯絡電話

系務會議

紀錄通過

  1. 航海系/5010

丁占能

0921993551

V

  1. 輪機系/5020

賴文豪

0919-397317

2753-0462

V

  1. 海觀系/5030

張佳縈

0978-718689

V

  1. 海觀系/5030

溫台祥

0933-877269

2920-8990

V

  1. 食品系/5040

李秋月

0910-123729

V

  1. 海空系/5050

許秀麗

0936-154224

V

  1. 資通系/5060

李修至

28102292

#2500

V

  1. 經管系/5070

黃正飛

0937-820007

2231-8034

V

  1. 餐管系/5110

黃世浩

0929-315565

V

  1. 旅遊系/5120

王敏華

0988-855838

V

  1. 數遊系/5140

林靜芝

0918-340112

2946-7854

V

  1. 運休系/5130

徐月芳

0912-599681

2777-5606

V

  1. 視傳系/5090

陳維翰

0939-187786

V

  1. 時尚系/5070

劉玲利

0921-966077

V

  1. 通識中心/5000

林貞惠

0936-353069

V

 

捌、 參加對象:

學術副校長陳文喜、教務長陳合成、學務長彭清勇、人事主任彭思舟、研發長林永芳及研修小組成員

 

玖、 報名方式:

各位委員您好

  1. 利用102年3月18日專任教師研習會會後召開第三次教師評鑑研修小組會議。會議議程(如附檔一)
  2. 為節省大家寶貴時間擬將教師評鑑研修小組委員分組,請就您分配的組別即依教師評鑑之評量項目分組,審議該項評量項目(如附檔二)。 
  3. 屆時所提供之意見請務必填寫教師評鑑辦法暨評量表意見彙整表(如附檔三),請於102年3月18日前mail給徐軍蘭,將於研修小組會議討論或修正之參考。謝謝您細心下的建議,評鑑辦法還須修正。

 

拾、活動表: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101學年度第2學期

101學年度教師評鑑辦法研修時程表

時間

工作事項

參與人員

102年3月6日(三)

教師評鑑辦法及評分標準表意見交換(1

陳副校長、教務、學務、研發、主祕、人事及各系教師代表

102年3月13日(三)

教師評鑑辦法及評分標準表意見交換(2

陳副校長、教務、學務、研發、主祕、人事及各系教師代表

102年3月20日(三)

教師評鑑辦法及評分標準表意見交換(3

陳副校長、教務、學務、研發、主祕、人事及各系教師代表

102年4月1日(一)

提主管會談討論

一級單位主管

102年4月9日(二)

法規公告

全校專任教師

102年4月24日(三)

彙整公告意見並提教師評鑑說明會

全校專任教師

102年5月7日(二)

提校教評會

副校長、教務長、主秘、校教評會委員

102年5月14日(二)

提校務會議

一級單位主管、校務會議代表

102年7月24日(三)

提校務會議(修正第三條)

一級單位主管、校務會議代表

 

 

 

 

 

 

 

拾壹、經費明細表

主軸二:「教學深化」1.2教師評鑑與結果追蹤輔導機制

教師評鑑研修小組會議

項目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場地佈置費

1

1,200

1,200

印刷費

1

1,300

1,300

工讀費

24

109

2,616

總計

5,116

 


 

五、活動紀要

 

計畫分項:

 

 

 

 

 

 

102-103年度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計畫—『主軸二:「教學深化」。1.2教師評鑑與結果追蹤輔導機制

活動名稱:

教師評鑑研修小組精進教師評鑑辦法

指導單位:

教育部技職司、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

主辦單位: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人事室

舉辦時間:

2013/03/20 下午16:00

舉辦地點: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士林校區行政大樓二樓第二會議室

 

 

聯 絡 人:

徐軍蘭

聯絡電話:

02-28102292#1602

活動紀要:

 

    為了配合102年度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計畫,人事室於102年3月20日在士林校區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舉辦主軸二:「教學深化」1.2教師評鑑與結果追蹤輔導機制研修小組會議,由本校學術副校長陳文喜主持,邀請各學術單位經系務會議選出之教師代表,擴大參與評鑑專案小組,共同研修教師評鑑辦法與評量項目。

    本活動透過與教師代表進行意見交換,討論本校專任教師任職至學年度終了滿一年者,應接受評鑑。但屆滿退休限齡前二年,且近二年評鑑成績均通過者,得免予評鑑。第二階段為加分項目,占總分百分之六十。本階段先以一百分計分,配分比例除教學評量項目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十,研究、輔導及服務評量項目均不得高於百分之四十或低於百分之十五。但各評量項目之其他類分數另行外加計分,至多以本階段各單項之總分為上限。

 

      


 

、活動照片

 

 

委員出席簽到

委員討論情形

委員提出意見

會議資料準備及發放

委員意見交換

各委員提出意見

 

 

 

 

 

 

 

 

 

 

 

 

 

 

 

 

 

 

 

 

 

 

 

 


 

七、人數統計

 

八、活動海報

 

 

九、問卷調查

102-103年度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計畫

主軸二:「教學深化」。1.2教師評鑑與結果追蹤輔導機

活動意見回饋表

 

1. 活動的時間規劃妥當:

 

 95%非常同意5%同意___%普通___%不同意___%非常不同意

 

2.  講者的台風表現表達方式符合需求:

 

 85%非常同意10%同意 5%普通___%不同意 ___%非常不同意

 

3.  活動講題符合本身需求

 

85%非常同意10%同意5%普通___%不同意 ___%非常不同意

 

4.  活動場地規劃良好

 

80%非常同意10%同意10%普通___%不同意___%非常不同意

 

5. 活動工作人員服務態度 

 

 90%非常同意5%同意5%普通___%不同意___%非常不同意

 

6.  總體而言這次的活動受益良多

 

 80%非常同意10%同意10%普通___%不同意___%非常不同意

 

其他建議或想說的話:

將研修小組討論結果彙整後,供主管會報、校教評會及校務會議討論及決議。

 


 

九、相關報導

 

    為了配合102年度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計畫,人事室於102年3月20日在士林校區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舉辦主軸二:「教學深化」1.2教師評鑑與結果追蹤輔導機制研修小組會議,由本校學術副校長陳文喜主持,邀請各學術單位經系務會議選出之教師代表,擴大參與評鑑專案小組,共同研修教師評鑑辦法與評量項目。

    本活動透過與教師代表進行意見交換,討論本校專任教師任職至學年度終了滿一年者,應接受評鑑。但屆滿退休限齡前二年,且近二年評鑑成績均通過者,得免予評鑑。第二階段為加分項目,占總分百分之六十。本階段先以一百分計分,配分比例除教學評量項目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十,研究、輔導及服務評量項目均不得高於百分之四十或低於百分之十五。但各評量項目之其他類分數另行外加計分,至多以本階段各單項之總分為上限。

 

 

十、經費明細表

 

主軸二:「教學深化」1.2教師評鑑與結果追蹤輔導機制

教師評鑑研修小組會議

項目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場地佈置費

1

1,200

1,200

印刷費

1

1,300

1,300

工讀費

24

109

2,616

總計

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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