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海洋技術學院航海系教師評鑑追蹤輔導辦法-航海系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航海系教師評鑑追蹤輔導辦法
第一條航海系(以下簡稱本系)為落實教師評鑑之目的,提升教師教學、研究、服務及輔導績效,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依據本系教師教學評鑑結果,凡有評鑑成績低於七十五分者應予以適當處理並且啟動輔導機制。
第三條 追蹤輔導機制如下:
(一)、教學方面
1、敦聘教學績優之校內外教授傳授教學經驗與成果之現身說法,藉以提升教學績效。
2、配合學校舉辦教學改進計畫、教材教具製作座談會,鼓勵教師參加研習會,期能以增進教師教學能力,提升教學品質與效果。
3、透過產學教學合作及業界專家協同教學計畫,相互觀摩,以提昇教學品質與技巧以及教學方面績效。
4、運用校外參訪活動,落實理論與實務並重,提昇課程實務化。
5、配合校內教學發展中心,媒合教師與業界工作團隊,提昇跨際研究機會。
6. 鼓勵教師製作E化教材,建置遠距教學平台,以強化課程品質。
(二)、研究方面
1、爭取教育部補助計劃撰寫學術著作、辦理學術研討會,藉以鼓勵教師投稿國內外著名期刊。
2、鼓勵教師承接產學合作計畫案,執行辦理研討會,聘請校內外教師經驗說法以傳授技巧,藉以提昇期間研究發表機會。
3、配合校內舉辦教師專業教學成長研習營,並鼓勵補助教師積極參與校外研習活動,以增進專業知識。
4、爭取舉辦證照輔導研習會,提供專業證照考試資訊,鼓勵並獎助教師考取專業證照,以提昇教學品質,傳承經驗。
5、成立論文研究團隊,透過研究績優教師協助教師論文發表及計畫案執行,藉以提昇其獨立研究能力。
6、鼓勵教師培育跨領域之第二專長,進修博士學位,以提昇教學內容。
(三)、服務方面
1、協助並鼓勵教師爭取義務校方行政職務,發揮其服務熱忱,期能有利於提升服務績效。
2、積極參與教學發展中心活動,及服務學習課程,培育種子教師,活絡教學技巧與品質。
3、鼓勵參與校方評鑑招生及訪視宣傳機會,鼓勵擔任招生種子教師,以提昇服務績效。
4、積極爭取校外義工等服務,協助教師參與校外活動,以提昇其教學活絡與品質。
(四)、輔導方面
1、安排擔任班級導師,以提升輔導績效。
2、鼓勵協助教師擔任社團指導種子老師。
3、積極參與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以提昇行政教學經驗。
4、依據教師個人專長,鼓勵教師輔導學生考取專業證照,以提升輔導績效。
第四條 為定期審議與分析評鑑結果未通過及待加強教師,特成立考核小組,由系主任擔任召集人,並按上學年度教師評鑑成績前三名者擔任領航教師。
第五條 本系辦理教學評鑑追蹤輔導之相關人員,應確實遵守保密原則,不得對外提供或發表有關資料,以維護教師之尊嚴。
第六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