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證明文件辦理時間:週一至週四 9:00-12:00;13:00-15:30。
一、依人事行政局規定107年12月22日星期六需補班補課(補12月31日)。
二、未能於當日上課之教師,需於教職資訊網→教師系統→教師調(代)課申請填報,並請通知修課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