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年度北區技專院校教學資源中心計畫
主軸二 教學深化
2-1-B-14海洋之星賦能計畫
教師評鑑與結果追蹤輔導機制
教師評鑑辦法修正草案說明會會議
【執行學校】台北海洋技術學院
【執行地點】行政大樓二樓第二會議室
【執行日期】102年5月10日
目 錄
一、活動目的
二、執行策略
三、活動計畫
四、活動紀要
五、活動花絮
六、人數統計
七、活動海報
八、問卷調查
九、相關報導
十、簡要經費明細表
一、活動目的
請教師評鑑研修小組精進本校教師評鑑辦法,使本校教師評鑑辦法更臻完善,以提昇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之績效,增進教師專業素養。
二、執行策略
(一)依大學法第21條規定建立之教師評鑑制度、相關評鑑辦法、程序及具體措施的規定與實施,應遵循一般法律原則,公開討論。
(二)執行教育部102-103年度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計畫—『主軸二:「教學深化」1.2教師評鑑與結果追蹤輔導機制-成立教師評鑑研修小組精進教師評鑑辦法。
(三)舉辦通識中心教師評鑑辦法修正草案說明會。
(四)經主管會談、法規公告、匯整全校教師意見,提校教評鑑會及校務會議通過。
(五)建立教師獎勵及輔導機制。
(六)落實追蹤輔導機制。
三、簽辦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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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
080007 |
收發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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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年限: |
永久 |
收發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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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簽核 |
結案日期:102年05月22日 |
創稿文號: |
1022101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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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 於 人事室 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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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3件) 1022101445_3_附件二林貞惠通識對評鑑之意見.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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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
旨: |
檢陳102年5月10日與通識中心召開教師評鑑辦法修正草案說明會會議紀錄(含簽到表),敬請 核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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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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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會議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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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本次會議說明並討論通識中心教師對101學年度本校教師評鑑辦法修正內容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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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依大學法第21條規定建立之教師評鑑制度、相關評鑑方法、程序及具體措施等規定與實施,應遵循一般法律原則,公開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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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 |
辦: |
奉 核後,依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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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海洋技術學院 公文簽核流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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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簽核名單 |
代理/加簽 |
簽核單位 |
簽收時間 |
核稿時間 |
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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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徐軍蘭行政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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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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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5-15 10:46 |
創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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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通識中心(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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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中心 |
102-05-15 11:33 |
102-05-15 11:33 |
串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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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歐淑惠副教授 |
[通識中心(登)加簽] |
通識教育中心 |
102-05-15 11:35 |
102-05-15 11:35 |
並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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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林貞惠講師 |
[通識中心(登)加簽] |
通識教育中心 |
102-05-15 11:55 |
102-05-15 11:55 |
並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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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郭毓珊講師 |
[通識中心(登)加簽] |
通識教育中心 |
102-05-15 12:20 |
102-05-15 12:20 |
並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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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洪福源助理教授 |
[通識中心(登)加簽] |
通識教育中心 |
102-05-15 12:12 |
102-05-15 12:12 |
並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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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徐舜彥主任 |
[通識中心(登)加簽] |
通識教育中心 |
102-05-15 12:27 |
102-05-15 12:27 |
並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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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人事室(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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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102-05-15 13:01 |
102-05-15 13:01 |
串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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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饒珮玉組員 |
[人事室(登)加簽] |
人事室 |
102-05-15 14:11 |
102-05-15 14:11 |
串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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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邵彥芬組長 |
[人事室(登)加簽] |
人事室 |
102-05-15 18:28 |
102-05-15 18:28 |
串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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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彭思舟主任 |
[人事室(登)加簽] |
人事室 |
102-05-15 23:14 |
102-05-15 23:14 |
串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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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秘書室(登)登記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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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 |
102-05-16 07:46 |
102-05-16 07:46 |
串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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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簽到表(模糊不清)請重置後,再上陳,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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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徐軍蘭行政教師 |
[秘書室(登)加簽] |
人事室 |
102-05-16 10:11 |
102-05-16 10:11 |
串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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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彭思舟主任秘書 |
[秘書室(登)加簽] |
秘書室 |
102-05-16 10:47 |
102-05-16 10:47 |
串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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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劉賢德副校長 |
[秘書室(登)加簽] |
副校長室 |
102-05-16 11:41 |
102-05-16 11:41 |
串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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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出席人員與簽到單不符?惠請補正,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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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徐軍蘭行政教師 |
[劉賢德加簽] |
人事室 |
102-05-21 16:21 |
102-05-21 16:21 |
串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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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到單已修改,請 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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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陳文喜副校長 |
[秘書室(登)加簽] |
副校長室 |
102-05-21 17:14 |
102-05-21 17:14 |
串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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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唐彥博校長 |
[秘書室(登)加簽] |
校長室 |
102-05-21 20:38 |
102-05-21 20:38 |
決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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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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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秘書室(登)登記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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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 |
102-05-22 07:07 |
102-05-22 07:07 |
擲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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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徐軍蘭行政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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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102-05-22 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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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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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海洋技術學院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提案
提案二:擬修正本校教師評鑑辦法部分條文及評分細項標準 (提案單位: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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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第5案 |
提案單位 |
人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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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擬修正本校教師評鑑辦法第三條、基本指標研究項及評量表作業說明,提請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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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一、為提升教師教學、研究、輔導與服務之績效,爰修正教師評鑑辦法第三條、基本指標研究項及部分評量表作業說明。 二、修正重點: (一)教師評鑑辦法第三條第一款,基本指標研究項可任擇一點計分;第二款配分比例除教學評量項目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十,研究、輔導及服務評量項目均不得高於百分之四十或低於百分之十五。 (二)酌修「教學」評量表作業說明第二類第二條,完成數位教材並送教育部申請認證通過者,每一科目加5分。 (三)酌修「輔導」評量表作業說明第二類第九條至第十三條,主任為各系導師的平均分數修正為系主任為各系導師的平均分數。 三、本修正案業經102年7月8日主管會談討論、102年7月16日校教評討論通過,並於102年7月17日法規預告專區,續提102年7月24日校務會議討論。 四、檢附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1、修正條文全文如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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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經校務會議通過後發布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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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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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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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03年度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計畫—『主軸二:「教學深化」1.2教師評鑑與結果追蹤輔導機制-成立教師評鑑研修小組精進教師評鑑辦法。
請教師評鑑研修小組精進本校教師評鑑辦法,使本校教師評鑑辦法更臻完善,以提昇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之績效,增進教師專業素養。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技職司、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
二、主辦單位:台北海洋技術學院人事室
102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6:00
士林校區行政大樓二樓第二會議室
伍、 活動內容:
(一)執行102-103年度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計畫—『主軸二:「教學深化」1.2教師評鑑與結果追蹤輔導機制-成立教師評鑑研修小組精進教師評鑑辦法。
(二)討論免評鑑對象。
(三)討論基本指標研究項目及第二階段教師評量加分項。
陸、 活動課程: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教師評鑑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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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正 條 文 |
現 行 條 文 |
說 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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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教師評鑑總分為一百分,分二階段實施: 一、第一階段為基本指標項目,占總分百分之四十。指標項目分為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四項,各占百分之十。其中教學、輔導、服務三項有一點不符合者,該項以零分計算;研究項可任擇一點計分。 二、第二階段為加分項目,占總分百分之六十。本階段先以一百分計分,配分比例除教學評量項目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十,研究、輔導及服務評量項目均不得高於百分之四十或低於百分之十五。但各評量項目之其他類分數另行外加計分,至多以本階段各單項之總分為上限。 教師於評鑑年度擔任行政職務者,由校長視其整體表現予以加計總分,一級單位主管至多加十五分,二級主管至多加十分,兼任行政工作並酌減鐘點之教師至多加七分。 教師於評鑑年度內具特殊優異表現,有具體事實者,由校長酌予加分。 各學術單位應於每年九月底前,依教學目標與特色,參酌五年校務發展計畫及單位績效目標,訂定教師本學年度第二階段評鑑項目之配分比例,提經學術單位(系務、室務、中心)會議通過後,送由人事室彙整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
第三條 教師評鑑總分為一百分,分二階段實施: 一、第一階段為基本指標項目,占總分百分之四十。指標項目分為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四項,各占百分之十;每項有一點不符合者,該項以零分計算,其評鑑結果不得列甲等以上。 二、第二階段為加分項目,占總分百分之六十。本階段先以一百分計分,配分比例除教學評量項目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十,研究、輔導及服務評量項目均不得高於百分之四十五或低於百分之十五。但各評量項目之其他類分數另行外加計分,至多以本階段各單項之總分為上限。 教師於評鑑年度擔任行政職務者,由校長視其整體表現予以加計總分,一級單位主管至多加十五分,二級主管至多加十分,兼任行政工作並酌減鐘點之教師至多加七分。 教師於評鑑年度內具特殊優異表現,有具體事實者,由校長酌予加分。 各學術單位應於每年九月底前,依教學目標與特色,參酌五年校務發展計畫及單位績效目標,訂定教師本學年度第二階段評鑑項目之配分比例,提經學術單位(系務、室務、中心)會議通過後,送由人事室彙整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
一、酌修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基本指標研究項可任擇一點計分。 二、酌修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配分比例除教學評量項目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十,研究、輔導及服務評量項目均不得高於百分之四十或低於百分之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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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基本指標 |
單位: 職稱: 姓名: 依據教師聘任、升等及服務辦法第二十一條
|
基本 項目 |
指標內容 |
配分 |
佐證單位 |
審查結果 (學術單位) |
|
教學 |
(一) 按時提出教學大綱,包括該課程之重要內容與評分方式,並依進度講授。 (二) 按規定到校授課,並依成績評量原則考核學生成績,於規定時間內上網輸入學生期中、學期成績。 |
10 |
教務處 |
□符合 □不符合 |
|
研究 |
(一)專任教師,每年應參與產學合作計畫案至少一件。專任教師參與產學合作計畫案以每人每案五萬元以上為基準;每增五萬元,可增列共同(或協同)主持人一名,每案至多以四人為限。 (二)專任教師每學年須於學術性刊物或於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一篇以上,或出版專書,或完成研究(技術報告),或取得專利;藝術或技術類教師得以作品展或表演、競賽、產學合作案代替。但擔任行政職務者不在此限。 |
10 |
研發處 教務處 |
□符合 □不符合 |
|
輔導 |
(一)專任教師每週至少在校四天、排課三天以上;並安排四小時以上之學生請益時間,並公告之。 (二)擔任導師或社團(含校隊、學生刊物、學生展演)指導教師,或專案輔導教師並善盡職責。 |
10 |
教務處 學務處 |
□符合 □不符合 |
|
服務 |
(一) 指定或被選派參加各項會議代表不得無故缺席。 (二) 參與校內外服務性工作或學術團體活動。 |
10 |
學術單位 行政單位 |
□符合 □不符合 |
|
審查結果得分 |
分 |
|||
|
注意事項: 1.學術單位進行基本指標審核時如須佐證資料者,得向佐證單位申請取得證明文件。 2.基本指標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四項,各占百分之十;每項有一點不符合者,該項以零分計算,其評鑑結果不得列甲等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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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單位主管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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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基本指標 |
單位: 職稱: 姓名: 依據教師聘任、升等及服務辦法第二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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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項目 |
指標內容 |
配分 |
審查 單位 |
審查 結果 |
|
教學 |
(一) 按時提出教學大綱,包括該課程之重要內容與評分方式,並依進度講授。 (二) 按規定到校授課,並依成績評量原則考核學生成績,於規定時間內上網輸入學生期中、學期成績。 |
10 |
教務處 |
□符合 □不符合 |
|
研究 |
(一)專任教師,每年應參與產學合作計畫案至少一件。專任教師參與產學合作計畫案以每人每案五萬元以上為基準;每增五萬元,可增列共同(或協同)主持人一名,每案至多以四人為限。 (二)專任教師每學年須於學術性刊物或於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一篇以上,或出版專書,或完成研究(技術報告),或取得專利;藝術或技術類教師得以作品展或表演、競賽、產學合作案代替。 |
10 |
研發處 教發中心 |
□符合 □不符合 |
|
輔導 |
(一)專任教師每週至少在校四天、排課三天以上;並安排四小時以上之學生請益時間,並公告之。 (二)擔任導師或社團(含校隊、學生刊物、學生展演)指導教師,或專案輔導教師並善盡職責。 |
10 |
教務處 學務處 |
□符合 □不符合 |
|
服務 |
(一) 指定或被選派參加各項會議代表不得無故缺席。 (二) 參與校內外服務性工作或學術團體活動。 |
10 |
學術單位 行政單位 |
□符合 □不符合 |
|
審查結果得分 |
分 |
|||
|
注意事項: 1.學術單位進行基本指標審核時如須佐證資料者,得向佐證單位申請取得證明文件。 2.基本指標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四項,各占百分之十。其中教學、輔導、服務三項有一點不符合者,該項以零分計算;研究項可任擇一點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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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海洋技術學院教師評鑑「教學」評量表作業說明
102/05/13
|
類別 |
修正條文 |
修正配分 上限 |
修正配分 上限 |
現行條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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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教學教材製作 |
2.完成數位教材並送教育部申請認證通過者,每一科目加5分。 |
5 |
5 |
完成數位教材並送教育部申請認證通過者,每一科目加5分,獲得教育部認證通過者。 |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教師評鑑「輔導」評量表作業說明
|
類別 |
修正條文 |
修正 配分上限 |
修正 配分上限 |
現行條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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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活輔導 |
9.導師班級輔導「在學率」(擔任兩班導師者,以平均值計算,以現有班級人數換算成隔年的百分比)達 100%者加10分 98%以上者加8分 95%以上者加5分 系主任為各系導師的平均分數 |
10 |
10 |
9.導師班級輔導「在學率」(擔任兩班導師者,以平均值計算,以現有班級人數換算成隔年的百分比)達 100%者加10分 98%以上者加8分 95%以上者加5分 主任為各系導師的平均分數 |
|
10.導師班級輔導「註冊率」(擔任兩班導師者,以平均值計算,以現有班級人數換算成隔年的百分比)達 100%者加10分 98%以上者加8分 95%以上者加5分 系主任為各系導師的平均分數 |
10 |
10 |
10.導師班級輔導「註冊率」(擔任兩班導師者,以平均值計算,以現有班級人數換算成隔年的百分比)達 100%者加10分 98%以上者加8分 95%以上者加5分 主任為各系導師的平均分數 |
|
|
11.新生意向調查班級填答率(擔任兩班導師者,以平均值計算)達 100%者加3分 99%~95%者加2分 94%~90%者加1分 系主任為各系導師的平均分數 |
3 |
3 |
11.新生意向調查班級填答率(擔任兩班導師者,以平均值計算)達 100%者加3分 99%~95%者加2分 94%~90%者加1分 主任為各系導師的平均分數 |
|
|
12.畢業生,畢業後一年流向調查班級填答率(擔任兩班導師者,以平均值計算)達 100%者加3分 99%~95%者加2分 94%~90%者加1分 系主任為各系導師的平均分數 |
3 |
3 |
12.畢業生,畢業後一年流向調查班級填答率(擔任兩班導師者,以平均值計算)達 100%者加3分 99%~95%者加2分 94%~90%者加1分 系主任為各系導師的平均分數 |
|
|
13.e-portforlio建置率(擔任兩班導師者,以平均值計算)達: 100%者加5分 99%~95%者加4分 94%~90%者加3分 89%~85%者加2分 84%~80%者加1分 系主任為各系導師的平均分數 |
5 |
5 |
13.e-portforlio建置率(擔任兩班導師者,以平均值計算)達: 100%者加5分 99%~95%者加4分 94%~90%者加3分 89%~85%者加2分 84%~80%者加1分 主任為各系導師的平均分數 |
柒、 研修小組介紹:
教師評鑑研修小組委員名單
|
學術單位/分機號碼 |
委員名單 |
聯絡電話 |
系務會議 紀錄通過 |
|
丁占能 |
0921993551 |
V |
|
賴文豪 |
0919-397317 2753-0462 |
V |
|
張佳縈 |
0978-718689 |
V |
|
溫台祥 |
0933-877269 2920-8990 |
V |
|
李秋月 |
0910-123729 |
V |
|
許秀麗 |
0936-154224 |
V |
|
李修至 |
28102292 #2500 |
V |
|
黃正飛 |
0937-820007 2231-8034 |
V |
|
黃世浩 |
0929-315565 |
V |
|
王敏華 |
0988-855838 |
V |
|
林靜芝 |
0918-340112 2946-7854 |
V |
|
徐月芳 |
0912-599681 2777-5606 |
V |
|
陳維翰 |
0939-187786 |
V |
|
劉玲利 |
0921-966077 |
V |
|
林貞惠 |
0936-353069 |
V |
捌、 參加對象:
學術副校長陳文喜、教務長陳合成、學務長彭清勇、人事主任彭思舟、研發長林永芳及研修小組成員
玖、 報名方式:
各位委員您好
拾、活動表: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101學年度第2學期
101學年度教師評鑑辦法研修時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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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工作事項 |
參與人員 |
|
102年3月6日(三) |
教師評鑑辦法及評分標準表意見交換(1) |
陳副校長、教務、學務、研發、主祕、人事及各系教師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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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3月13日(三) |
教師評鑑辦法及評分標準表意見交換(2) |
陳副校長、教務、學務、研發、主祕、人事及各系教師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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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3月20日(三) |
教師評鑑辦法及評分標準表意見交換(3) |
陳副校長、教務、學務、研發、主祕、人事及各系教師代表 |
|
102年4月1日(一) |
提主管會談討論 |
一級單位主管 |
|
102年4月9日(二) |
法規公告 |
全校專任教師 |
|
102年4月24日(三) |
彙整公告意見並提教師評鑑說明會 |
全校專任教師 |
|
102年5月7日(二) |
提校教評會 |
副校長、教務長、主秘、校教評會委員 |
|
102年5月14日(二) |
提校務會議 |
一級單位主管、校務會議代表 |
|
102年7月24日(三) |
提校務會議(修正第三條) |
一級單位主管、校務會議代表 |
拾壹、經費明細表
|
主軸二:「教學深化」1.2教師評鑑與結果追蹤輔導機制 教師評鑑說明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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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金額 |
|
場地佈置費 |
式 |
1 |
1,200 |
1,200 |
|
印刷費 |
式 |
1 |
1,300 |
1,300 |
|
工讀費 |
時 |
24 |
109 |
2,616 |
|
總計 |
5,116元 |
|||
五、活動紀要
|
計畫分項:
|
102-103年度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計畫—『主軸二:「教學深化」。1.2教師評鑑與結果追蹤輔導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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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名稱: |
教師評鑑說明會 |
|
指導單位: |
教育部技職司、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 |
|
主辦單位: |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人事室 |
|
舉辦時間: |
2013/5/10 下午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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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地點: |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士林校區行政大樓二樓第二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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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絡 人: |
徐軍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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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02-28102292#1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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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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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配合102年度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計畫,人事室於102年3月20日在士林校區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舉辦主軸二:「教學深化」1.2教師評鑑與結果追蹤輔導機制教師評鑑說明會,由本校校長唐彥博主持,邀請本校全體專任教師,共同研議教師評鑑辦法與評量項目。 本活動透過與本校教師進行意見交換,討論本校教師評鑑總分為一百分,分二階段實施:第一階段為基本指標項目,占總分百分之四十。指標項目分為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四項,各占百分之十。其中教學、輔導、服務三項有一點不符合者,該項以零分計算;研究項可任擇一點計分。第二階段為加分項目,占總分百分之六十。本階段先以一百分計分,配分比例除教學評量項目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十,研究、輔導及服務評量項目均不得高於百分之四十或低於百分之十五。但各評量項目之其他類分數另行外加計分,至多以本階段各單項之總分為上限。教師於評鑑年度擔任行政職務者,由校長視其整體表現予以加計總分,一級單位主管至多加十五分,二級主管至多加十分,兼任行政工作並酌減鐘點之教師至多加七分。 |
六、活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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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致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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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討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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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提出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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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討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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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意見交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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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師提出意見 |
七、人數統計
















八、活動海報

九、問卷調查
102-103年度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計畫
主軸二:「教學深化」。1.2教師評鑑與結果追蹤輔導機
活動意見回饋表
1. 活動的時間規劃妥當:
95%非常同意5%同意___%普通___%不同意___%非常不同意
2. 講者的台風表現、表達方式符合需求:
85%非常同意10%同意 5%普通___%不同意 ___%非常不同意
3. 活動講題符合本身需求:
85%非常同意5%同意10%普通___%不同意 ___%非常不同意
4. 活動場地規劃良好:
80%非常同意15%同意5%普通___%不同意___%非常不同意
5. 活動工作人員服務態度 :
90%非常同意3%同意7%普通___%不同意___%非常不同意
6. 總體而言,這次的活動受益良多:
85%非常同意10%同意5%普通___%不同意___%非常不同意
其他建議或想說的話:
將全體教師討論結果彙整後,供主管會報、校教評會及校務會議討論及決議。
九、相關報導
為了配合102年度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計畫,人事室於102年3月20日在士林校區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舉辦主軸二:「教學深化」1.2教師評鑑與結果追蹤輔導機制教師評鑑說明會,由本校校長唐彥博主持,邀請本校全體專任教師,共同研議教師評鑑辦法與評量項目。
本活動透過與本校教師進行意見交換,討論本校教師評鑑總分為一百分,分二階段實施:第一階段為基本指標項目,占總分百分之四十。指標項目分為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四項,各占百分之十。其中教學、輔導、服務三項有一點不符合者,該項以零分計算;研究項可任擇一點計分。第二階段為加分項目,占總分百分之六十。本階段先以一百分計分,配分比例除教學評量項目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十,研究、輔導及服務評量項目均不得高於百分之四十或低於百分之十五。但各評量項目之其他類分數另行外加計分,至多以本階段各單項之總分為上限。教師於評鑑年度擔任行政職務者,由校長視其整體表現予以加計總分,一級單位主管至多加十五分,二級主管至多加十分,兼任行政工作並酌減鐘點之教師至多加七分。
十、經費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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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軸二:「教學深化」1.2教師評鑑與結果追蹤輔導機制 教師評鑑說明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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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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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佈置費 |
式 |
1 |
1,200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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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費 |
式 |
1 |
1,300 |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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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費 |
時 |
24 |
109 |
2,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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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5,11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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