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3年國際永續及社會創新人才培育試辦計畫」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函  
    機關地址: 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
    傳  真: 02-23566287
    承 辦 人: 陳相怡
    聯絡電話: 02-77365553
   
   
受 文 者: 台北海洋學校財團法人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0日
  發文字號: 臺教青署學字第1122310080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旨: 檢送本署「113年國際永續及社會創新人才培育試辦計畫」,請轉知並鼓勵申請,請查照。
 
明:  
  一、 旨揭計畫係鼓勵大專校院以永續發展或社會創新為課程議題,由教師設計系統化教學,讓學生進行完整且制度化的學習,並協助學生赴國外參訪該議題相關國際組織汲取相關經驗,回國後以永續發展或社會創新相關主題之提案參與本署Young飛全球行動計畫徵選(計畫詳情請見:https://iyouth.youthhub.tw/youngfly ),擴展青年多元國際體驗管道,實踐臺灣在地行動。
  二、 申請對象及補助條件:
     (一)補助名額:至多5件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提案(不含軍警校院、空中大學)。
     (二)補助條件:
     1、由申請學校以課程及赴國外參訪方式進行,參與課程並經遴選實際赴國外參訪之人數不得低於10人(可含1位授課教師),且1位授課教師僅限申請1項計畫。
     2、另赴國外(不包括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參訪期間應至少1週(含)以上,且所赴國家如於亞洲、大洋洲參訪組織須至少8個(含)以上;如於歐、美洲參訪組織須至少5個(含)以上;如於非洲及其他洲參訪組織須至少3個(含)以上。均須辦理投保事宜。
     (三)補助原則:
     1、每校補助額度至多以1案新臺幣60萬元為原則。
     2、各校應提出的自籌款(非本署補助款均屬自籌款)不得少於所提計畫總經費20%。
     (四)申請作業:
     1、自公告日起至112年12月20日前提出申請。
     2、執行期間為2擇1:
     (1)113年2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須於113年11月15日前函送本署核銷結案完成,包含產出參與本署Young飛全球行動計畫提案資料)。
     (2)113年9月1日起至114年2月28日(須於114年4月30日前函送本署核銷結案完成,包含產出參與本署Young飛全球行動計畫提案資料)。
     (五)計畫內容請參閱本署網站(https://www.yda.gov.tw/docDetail.aspx?uid=60&pid=53&docid=58106),若有其他問題,歡迎逕洽本案聯絡人陳相怡(電話:02-7736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