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暑假旅宿業職場體驗獎勵方案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100 100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
    傳  真: 02-23567908
    承 辦 人: 邱韻潔
    聯絡電話: 02-77365134
   
   
受 文 者: 台北海洋學校財團法人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06月02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青字第1120000113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2件) 宣傳海報及橫幅各1式( A09000000E_1122102760_doc1_Attach1.jpg、A09000000E_1122102760_doc1_Attach2.jpg,共二個電子檔案 ) 1121294441_1_A09000000E_1122102760_doc1_Attach1.jpg (附件一)
1121294441_2_A09000000E_1122102760_doc1_Attach2.jpg (附件二)
 
  旨: 有關本部暑假旅宿業職場體驗獎勵方案,詳如說明,請協助宣傳並鼓勵學生參與,請查照。
 
明:  
  一、 為配合疫後擴大旅宿服務徵才計畫,本部將提供獎勵金鼓勵大專校院本國學生及僑外生,運用暑假至旅宿業進行職場體驗,藉由熟悉旅宿業各項服務工作與技巧,累積實務經驗,儲備未來產業人才。
  二、 旨揭方案內容,簡述如下:
     (一)獎勵對象及期間:111學年度大專校院本國學生及僑外生,於本部青年發展署職場體驗網(https://rich.yda.gov.tw/)投遞履歷並媒合成功,於112年6月15日至112年9月15日至旅宿業職場體驗1個月以上者。
     (二)獎勵條件:除業者提供薪資外,職場體驗時數每月達80/160小時者,獎勵每人每月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6,000元;職場體驗地點位於偏遠(特定)地區者,每月額外給予3,000元。
     (三)申請方式:請於112年6月9日起,至本部青年發展署「職場體驗網-暑期旅宿業職場體驗」專區進行線上申請。
  三、 檢附暑期旅宿業職場體驗宣傳海報及網頁橫幅各1式,請協助於貴校網站或相關網站宣傳,並傳送校內學生知悉。
   
   
正本: 全國大專校院(不含軍警校及空大)
   
副本: 本部高等教育司、技術及職業教育司、交通部觀光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