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涯資訊】「111年彰化縣政府青年創薪加倍領獎勵試辦計畫」修正資料

  彰化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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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 辦 人: 約聘人員 張思瑀
    聯絡電話: 7121530#14
    電子郵件: ssuyu71215@email.chcg.gov.tw
   
受 文 者: 台北海洋學校財團法人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1月08日
  發文字號: 府青職字第1110428416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3件) 修正之「111年彰化縣政府青年創薪加倍領獎勵試辦計畫」、修正對照表及申請資料各1份( 376470000A_1110428416_ATTACH1.pdf、376470000A_1110428416_ATTACH2.pdf、376470000A_1110428416_ATTACH3.pdf,共三個電子檔案 ) 1111298570_1_376470000A_1110428416_ATTACH1.pdf (ATTACH1)
1111298570_2_376470000A_1110428416_ATTACH2.pdf (ATTACH2)
1111298570_3_376470000A_1110428416_ATTACH3.pdf (ATTACH3)
 
  旨: 檢送本府修正之「111年彰化縣政府青年創薪加倍領獎勵試辦計畫」、修正對照表及申請資料各1份,敬請貴校惠予公告周知,請查照。
 
明:  
  一、 為查旨揭計畫申請人資格,特修訂試辦計畫第5點,新增申請人之檢附文件,說明如下:
     (一)為查證申請人為110學年度應屆畢業生,且任職期間薪資達27,000元以上,檢附文件新增「畢業證書影本」及「薪資明細表或薪資轉帳紀錄影本」。
     (二)且為查證申請人於中華民國109年9月1日至110年8月31日期間畢業,且畢業後依兵役法規徵集服義務役,並於110年6月15日(含)後退役,檢附文件爰再新增「退役證明文件影本」。
  二、 檢附旨揭修正之試辦計畫(附件1)、修正對照表(附件2)及申請資料(附件3)各1份,相關資訊可至彰化縣政府-青年發展處 (chcg.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