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辦理「111學年度新申請數位學習專班審核作業時間調整」。

說 明:
一、 依據本(110)年1月11日臺教資(二)字第1090146045B號令修正發布令「數位學習專班申請及審核作業要點」」辦理。
二、 本案前於本年2月3日,以臺教資(二)字第1100000237號函全國大學校院111學年度新申請數位學習專班作業,為配合年度相關專班審查作業時程規劃,每年受理時間調整如下:
   (一)第1梯次:
   1、受理時間調整為2月1日至2月28(或29日,若遇假日順延1日)。
   2、受理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數位學習境外學生專班「碩士班」及「博士班」。
   (二)第2梯次:
   1、申請受理時間調整為8月1日至8月31日(若遇假日順延1日)。
   2、受理數位學習境外學生專班「二年制專科班」及「學士班」。
三、 申請開設數位學習境外學生專班,得視課程需求,聘任當地教師或業界專家進行授課,並應依規定規劃全部授課時數之1/2以上由本校專、兼任教師授課。另由雙方兼任教師授課之時數,合計不超過全部授課時數之1/4。
四、 請依本要點第4點及第5點相關規定,檢具開班計畫、自評表、併同專班相關數位學習課程等相關申請文件,於前揭受理申請期限內,報請本部審核。
五、 相關文件格式請至本部遠距教學交流暨認證網(https://ace.moe.edu.tw)下載查詢。請貴校指定單一窗口,彙整校內申請案件,於申請期限內備公文統一申請(逕寄247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172號國立空中大學,受文者:教育部數位學習認證專案計畫辦公室收)。
六、 本梯次申請階段有疑問,請洽本部數位學習認證專案計畫辦公室(國立空中大學):
   (一)陳定佳小姐,電話(02)2282-9355轉6505、e-mail:kaychen@mail.nou.edu.tw。
   (二)鄧舒帆行政經理,電話(02)2282-9355轉6504、e-mail:u9693021@mail.no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