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辦理「持續落實洗錢防制宣導」。
說 明:
一、 依行政院秘書長109年6月18日院臺洗防字第1090177385號函辦理。
二、 為期增進學生洗錢防制智識,促進學生提高警覺意識,避免誤入犯罪組織的金錢陷阱,成為幫助他人洗錢的工具,以達到事先防範避免觸犯法網,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印製「別當洗錢車手-恰恰勸戒篇」紙本海報,並將由執行廠商年代網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逕寄貴校,請張貼於公布欄或其他適當處所。